經了解該男子當日下班後駕駛自小客車,在返家的路途中,在公明路與啟明路口停等紅燈時,車輛突然熄火且經過多次嘗試也無法發動,便報案請求警方到場協助。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往現場了解情形,警方先行協助男子重新啟動引擎,惟車輛仍無動靜,見天色漸漸昏暗,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故請男子上車操作方向盤控制,員警在車輛後方推動汽車,協助男子將車輛移到路旁,以排除交通障礙,維持該路段車流順暢,並於車輛後方放置三角錐提醒後方駕駛減速慢行,並建議男子聯繫道路救援單位協助處置;另警方也不忘提醒駕駛人在出門前應檢視車輛狀態,檢查5油3水及輪胎胎壓等車況,平時定期做好車輛保養,才能盡量避免在中途故障或拋錨的事故。此外,若車輛於路上遇拋錨或其他交通事故時,應先開啟警示燈,於車輛後方適當地點,放置車輛故障警示三角標誌,立即撥打「110」電話向警察求助,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才不至於車輛行駛再碰上有類似狀況的發生,男子對警方熱心的協助感激不已,頻頻道謝。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除維護社會治安、交通外,更應擔起主動關懷民眾與救助弱勢的責任,當人民有危險需要協助,警察必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期勉所屬警察同仁能夠本著服務的精神,做一位稱職的人民保母;當民眾有發生緊急事態或困難時,可立即向警方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