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4年5月29日
成功鎮美山路段強化執法雷達測速114年6月開始上路-台11線106.9公里(美山活動中心前)
臺東縣成功鎮美山路段(台11線105公里至108公里)因地形彎曲、視距不良,長年來為交通事故多發區,嚴重威脅用路人安全。統計自109年至113年間,該路段已發生11件A2類交通事故。為有效降低事故風險,經地方民意代表及熱心居民多次會勘與建議,成功分局決議導入科技執法,將於「台11線106.9公里處(美山活動中心前)」設置全新雷達測速照相設備,預計於114年6月1日正式啟用,期藉此提升駕駛人守法意識,進一步改善行車安全環境。
本次新設的雷達測速設備將針對超速行為進行精準取締,提醒用路人美山路段速限為時速50公里,切勿超速行駛。成功分局指出,超速為導致事故的主因之一,駕駛人應養成良好駕駛習慣,時刻注意行車速度,尤其於彎道及視線不良處應減速慢行,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此外,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就屬嚴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道交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罰鍰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安講習外,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
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表示,導入科技執法並非為求取締數量,而是希望能有效遏止違規、減少事故發生率。他強調,「安全是回家的唯一道路」,呼籲所有用路人切實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美山路段更安全、更順暢的行車環境,也讓每一趟旅程都能平安到家。
發稿單位:臺東縣警察局 成功分局
聯 絡 人:組長 張克勤
撰 稿 人:警員 陳秉豐
聯絡電話:089-85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