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日前午間接獲陳姓老翁(44年次)至所報案,渠表示手機於今日外出購物時不慎遺失於YouBike置物籃內,惟再次前往該處時發現當時騎乘之車輛已遭他人租借使用,爰緊急到所請警方幫忙尋找。
值班警員黃祺玲、何瑋霖隨即調閱陳翁悠遊卡卡號,致電YouBike客服查詢老翁先前騎乘之車輛編號,確認該車遭停放地點後,將該車輛上鎖暫停租用,並隨即派員前往現地確認,成功於1小時內迅速尋獲老翁遺失之手機;老翁表示該手機內存有大量回憶照片,對其意義重大,就警方於極短時間將手機尋回,失而復得喜悅心情難以言喻,並對員警專業能力與高效率協尋行動深表感謝。
內湖分局表示,使用各類公共運輸機通工具時,應妥善保管隨身物品,尤其手機、錢包、證件等重要物品,避免因物品遺失造成恐慌或影響後續行程;令內湖分局亦呼籲,如拾獲他人遺失物,應立即送至鄰近警察機關,以利警方儘速物歸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