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醫院護理合理工作負荷,衛福部於112年啟動研商,歷經7個版本研議、醫院6個月三班護病比實際填報狀況,與醫護團體及各層級醫院代表共同協商訂定三班護病比制度,惟預期達到該標準,醫院尚須增聘7,500人力,故與上述團體代表取得共識,獎勵先行鼓勵醫院優先補足護理人力。
衛福部於113年1月公告三班護病比標準,自同年3月起實施,現階段以「奬勵先行」為原則,同步啟動「三班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及透過「三班護病比達標醫院獎勵」方式,協助醫院增聘護理人力,落實三班護病比標準,並朝向法制化方向發展。
114年獎勵運用方式,係透過113年12場次與護理團體、醫院護理主管及護理人員之系列會議收集意見,以激勵醫院全面落實制度;截至目前達標獎勵金已發放5.96億元(達標期間為113年3至114年4月);針對未領取達標獎勵醫院,衛福部已同步了解醫院個別困境,以提供需要性輔導協助,協助醫院建立良好的護理工作環境,吸引護理人員投入。
「三班護病比達標醫院獎勵」計畫,於5月6日公告時,已明訂為護理人員「專款專用」之指定用途,醫院應統籌運用於醫院護理人員,並就各醫院護理人力流失影響因素做差異性留任措施(如白班奬勵),達最大化的人力留任成效;且醫院應於院內主動公開獎勵金分配方式,並向護理人員說明使用原則。該獎勵亦不得替代醫院原應核予之薪資及獎勵金。亦於6月19日首次撥付醫院「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發佈新聞稿重申「專款專用」;倘有違反指定用途,將追回已核發之款項並公告,且追究應負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