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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公司超過50人嗎? 勞動局提醒:別忘了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公司超過50人嗎? 勞動局提醒:別忘了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公司員工超過50人,可別忘了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僱用員工達50人以上的公司行號,應由全體員工選出代表組成職工福利委員會,共同管理職工福利金,辦理各項員工福利業務。

  勞動局王秋冬局長表示,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不只是法定義務,更是企業照顧員工的重要起點,透過提撥職工福利金、讓員工共同參與福利事項,不僅能強化公司內部的凝聚力與向心力,也有助於員工對企業的信任與認同,呼籲企業能善用職工福利金,打造溫暖、友善的工作環境,這就是最好的留才策略。

  勞動局提醒,公司行號若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如經勞工檢舉及查證屬實者,雇主除將會面臨處罰外,也會延誤企業申辦上市上櫃作業,可能造成企業主損失優良企業的認證與形象,影響企業競爭力。

  勞動局呼籲,職工福利委員會的設置,是雇主應盡的法律責任外,也是展現對員工關懷的最佳方式。透過職工福利委員規劃辦理福利措施,可以協助企業打造友善職場,增進員工向心力,提升工作業務效率,進一步凝聚企業文化、打造「幸福職場」及勞資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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