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市受全球極端氣候影響,偶有建物受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影響又未即時維護致生災情,建管處對搖搖欲墜影響公共安全及已廢棄朽壞之鐵架等違建,皆以專案方式即刻執行,無論係市民通報或主動巡查發現有立即性危險情形,即派工直接拆除,以降低民眾生命及財產受損害風險。今(114)年度已專案執行兩千餘件,並將持續積極處理,以維市民居住安全。
此外,建管處針對影響公共安全類型之既存違建均以年度專案方式優先執行疏導改善,今年迄12月20日營業性廚房完成改善112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個以上使用單元完成改善164件、加蓋第2層以上違建拆除11件、經消防局通報發生火災案件改善62件等。建管處也補充,去年度違建執行成果於「內政部違章建築及廣告物督導考核計畫」獲特優之評比,且評分為歷來最高之99.10分,執行成效備受肯定。
最後提醒市民朋友,依建築法77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如有未善盡管理責任造成違建掉落影響公共安全之情形,將依建築法第91條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籲請民眾應善盡維護建築物安全之責任,共同維護居住安全,免遭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