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於114年12月1日及12月22日,修正公告「苗栗縣立永貞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以下簡稱永貞國小空維區)」及「苗栗縣竹南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以下簡稱竹南園區空維區)」擴大管制對象,分別新增柴油小貨車及柴油施工機具納入管制對象。並於公告後提供為期6個月的緩衝期,希冀民眾能了解相關管制規定。
環保局表示,緩衝期間內,新增的管制對象若行經空維區管制路段且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將寄發「限期改善通知」,要求車主於期限內完成改善;緩衝期屆滿後,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及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逕行裁處,以有效降低空維區內移動污染源之排放污染,加以維護管制區內空氣品質。
為加強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效益,「永貞國小及竹南園區空維區」除原公告之管制對象(柴油大客車、大貨車及燃油機車)外,分別新增管制柴油小貨車及柴油施工機具。其管制範圍詳如附圖所示,新增管制措施如下:
一、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小貨車,未具有稽查日(含)前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或未持有效期限內之自主管理標章者,全時段禁止進入空維區。
二、柴油施工機具未具有有效期限內「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者,全時段禁止進入空維區。
前述管制對象完成相關檢驗或取得標章後,即可不受限制進入。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陳局長華盛表示,空維區的劃設能有效維護特定區域空氣品質並控管出入車輛污染狀況,另提醒柴油施工機具可至環境部「施工機具管理系統」申請帳號,並向公司登記地之環保局預約檢驗;此外車輛可能因車齡增加或未妥善保養維修而提高污染物排放,呼籲車主可視車況進行調修或汰舊換新,另環境部尚提供多元化補助管道,柴油車、機動車輛皆提供相對應補助,可至「大型柴油車各項補助案件線上系統」及「廢車回收一站通、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等網頁進行申請,相關補助申請時間及內容,依環境部公告為準,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電洽環保局空保科(電話:037-558558 轉 246 張小姐)。
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鄧瑞梅037-558558分機215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2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