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日期: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2時00分至3時45分
貳、地點:本府文化局至善廳三樓第一會議室
參、提案討論
一、 報告案一:
「國道7號高雄路段新建工程文化資產施工前考古試掘研究作業」初步評估報告案
決議:本案考古遺址報告案同意備查,國道七號路段工程進行正式施工前,請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27條相關規定及報告書建議,提送發掘計畫與施工中監看計畫予大會審議。
二、報告案二:
「高雄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配合科學園區)開發案區段徵收公共工程(5區)滾水遺址試掘計畫成果」報告案
決議:本案考古遺址報告案請依委員意見修正後,提送至本府辦理書面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