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聞新北市新北樹林、新店焚化廠空品維護區2/1正式上路 加強高污染車輛管制 守護空氣品質

新北樹林、新店焚化廠空品維護區2/1正式上路 加強高污染車輛管制 守護空氣品質

為持續精進空氣品質管理,新北市環保局公告劃設「樹林及新店垃圾焚化廠空氣品質維護區」,於2月1日起正式上路,本次納入焚化廠區及其出入口道路實施全時段智慧監控,管制未完成排煙檢測之柴油車及未完成排氣定檢機車禁止進入,以加強移動污染源管理,持續改善焚化廠周邊空氣品質,守護民眾健康。

環保局表示,垃圾清運車輛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焚化廠周邊柴油車輛進出頻繁,若車輛老舊排放黑煙,將影響空氣品質。新北市自108年起,已針對轄內八里、樹林、新店三座焚化廠實施清運車輛「門禁管制」,已有成功促使老舊柴油車報廢案例,若報廢一台老舊柴油車(以3期車為例) PM2.5年削減量約為41公斤、NOx年削減量約為765公斤。今年起,正式將樹林及新店垃圾焚化廠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可有效促使進出廠區業者落實車輛保養與排煙檢測,加速淘汰高污染老舊車輛,採源頭管理擴大污染防制成效。

環保局說明,出廠滿五年且未取得稽查日前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之柴油大客(貨)車,以及出廠五年以上未完成當年度排氣定期檢驗之燃油機車,如進入空品維護區範圍,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此外,空品維護區採全時段管制,惟已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或出廠五年內之柴油大客(貨)車、當年度完成定檢的燃油機車、以及執行救援、消防、救護、警備、軍用等經核准之必要車輛,得依規定不受管制,以兼顧空氣品質改善與實務運作需求。

環保局呼籲,柴油車業者應及早完成排煙檢測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機車車主亦應定期排氣檢測,以免違規受罰;新北市將持續檢視管制成效,逐步擴大空品維護區管制範圍與對象,打造清新宜居的城市環境。

資料詳洽:
空氣品質維護科 邱庭緯科長 (02)2953-2111分機3261
新聞聯絡人     黃琡晴專員 (02)2953-2111分機2058
新聞聯絡人     杜承諭     (02)2953-2111分機2059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