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一時的中壢警察涉嫌違法盤查,並以柔道「大外割」動作將詹姓音樂老師壓制、扣留警局9小時的案件,近日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假藉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假藉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兩項罪名分別判葉姓員警4個月(並得易科罰金)及6個月有期徒刑(無緩刑,不得易科罰金)。
回顧這起事件,2021年4月,詹老師在中壢火車站外,被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認為形跡可疑攔檢盤查,由於詹老師認為盤查於法無據,拒絕配合,並評論表示「這真的很蠢」,沒想到隨即被壓制,並以涉嫌當場侮辱公務員為由帶回警局。
嗣後詹老師向葉姓員警提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告訴,原本檢方在2021年10月作成不起訴處分,所幸詹老師提起再議後,高等檢察署撤銷原處分發回桃園地方檢察署續行偵查,才順利提起公訴,並進而作成上開判決。
對於本案判決結果,時代力量予以肯定,更希望執法機關及人員應檢討改善,提升執法素質。過去幾年,類似的違法盤查、執法過當的案例層出不窮,包括去年三重警察誤抓、毆打民眾,甚至還控告被害民眾求償,就是明顯惡例;另外在2017年,時任客委會主委的李永得政委,只因散步穿著較隨性,竟遭警察盤查的案件,在在都引發相當大的爭議。
令人遺憾的是,雖另有受不當盤查的民眾提告爭取權益,往往因為民眾當下情緒受影響,無法冷靜及時蒐證,現場又未留存監視錄影畫面等因素,最終仍無法討回公道,讓少數逾越《警察職權行使法》執勤的員警,持續以不合乎規範的執法作為,傷害人民對警察的信任,也侵蝕台灣的民主法治。
為此,時代力量籲請警政署,應檢討違法盤查的亂象,要求所有員警恪遵「執行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等相關法規,並強化法治觀念及執法教育,嚴格落實各項執勤標準作業程序。另一方面,主管機關也應該正視警界績效掛帥的文化,避免基層員警在上級壓力、績效等考量之下,養成遊走法律邊緣的習慣,杜絕違法盤查,才能讓民眾免於恐懼威脅,享有安居樂業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