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灣許多海域面臨珊瑚白化、漁獲量下降及海洋污染等嚴重問題,在在提醒我們海洋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2019年通過的《海洋基本法》,明定政府須在2年內制定「海洋三法」,但是5年過去了,目前行政院僅提出《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剩餘兩法《海洋保育法》及《海域管理法》,仍然看不到政院版草案。
《海域管理法》以及《海洋保育法》為何重要?
《海域管理法》旨在進行海洋空間規劃、海域的使用權及管理。近年台灣離岸風電因為缺乏海洋空間整體規劃,導致離岸風場選址與近海漁場、船舶及飛機航道、白海豚等海洋生物棲息範圍衝突頻傳,凸顯《海域管理法》的重要性。
《海洋保育法》則是協調並促進海洋保護區的整合,落實生態保護。海洋能吸收20~30%的全球碳排放,只有透過《海洋保育法》劃設一定比例的海洋保護區,才能保護海洋鞏固碳匯,達到2050淨零排放目標。
蔡英文總統2018年承諾:「健全海洋法制,做好生態保育工作」,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年2月也宣示:「務求海洋三法速立法」。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我們要鄭重呼籲民進黨政府,盡快將《海洋保育法》及《海域管理法》草案送至立法院,為海洋保育盡一份心力,共同捍衛珍貴的生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