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各直轄市、縣市議會議員就職後將舉行正副議長選舉,並採記名投票方式。中國國民黨今(20)日重申,黨員應依照中央提名小組核定之提名人選投票,中央提名小組核定為不提名縣市,依該縣市議會黨團之共識辦理,違者以黨紀議處,最重將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依據中國國民黨111年直轄市暨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提名作業規定第二項及第九項,「直轄市、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候選人之提名,由相關直轄市、縣市委員會依據議會黨團共識,提出建議輔選方式及名單,提請中央提名小組核定」、「本黨黨員應依中央提名小組決議投票,違者以黨紀議處」。
國民黨表示正副議長候選人之提名,均依據議會黨團共識,並充分尊重黨團自主決定,相關規定已於11月30日行文各縣市黨部通知黨籍議員同志,今日另行文地方黨部再次重申,黨籍議員應依照相關決議辦理,違者最重將予以開除黨籍處分,以嚴明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