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5月1日10時15分接獲報案稱:頭份市124丙線7K處前發生交通事故,經查為砂石車謝男因車輛抛錨停於路旁,下車查看時不慎跌落,導致後方普重機駕駛劉女行經該處發生碰撞,警方先行協助砂石車駕駛送醫救治,肇事者酒測值為0,本案肇事原因刻正調查釐清中。本分局在此呼籲駕駛人,除行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外,出門使用車輛前應先檢視汽車功能狀況,避免車輛故障進而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