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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 114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 114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度市售麵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超市、傳統市場、麵攤(店)、製麵店(館)、餐廳、賣場美食街及早餐店等,共計抽驗80件,品質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詳如附件名冊)。

此次抽驗之市售麵製品包含意麵、陽春麵或烏龍麵15件、麵粉10件、燒餅10件、水餃皮9件、饅頭7件、麵線5件、蔥油餅或蔥抓餅5件、蛋餅皮5件、刈包或刈包皮5件、潤餅皮3件、包子3件、烤鴨餅皮2件及餛飩皮1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邦克列酸、過氧化氫、甜味劑、溴酸鹽及黃麴毒素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麵食類製品時,除可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應多注意麵濕製品是否於冷藏販售,如為包裝產品應檢視標示是否完整。

臺北市衛生局建議相關業者可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基礎下,參考由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規範:如製麵製作人員於進入作業場所前,需正確洗手或(及)消毒、製造場所應保持清潔,製麵過程中應採有效措施,防止金屬及其他異物之混入、成品應適當調整包裝進行運送及銷售等,加強麵製品之衛生管理。另相關食品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作業場所環境、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於批發、零售或提供麵(店)攤使用時,皆應向有信譽的商家購買並掌握食材來源,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

近期天氣炎熱,細菌易滋生繁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及民眾,夏季應特別留意食品安全,防範食品中毒。製作餐食或享用美食時,應注意食材包裝完整、妥善保存於冷藏(0~7℃)、冷凍(低於-18℃)或熱藏(超過60℃)溫度,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選購食品時,建議向信譽良好的業者購買,並於烹煮時澈底加熱,避免生食或生飲。衛生局亦推出簡明實用「夏季食安五撇步」,傳遞正確處理與保存食材的觀念,守護自身與家人健康,共同營造安全衛生的飲食環境。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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