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7月11日12時許 ,接獲郵局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尖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澤羽、警員游黎瑜與實習生李鈞佑立即前往處理,發現有1名婦人正欲匯款新臺幣55萬餘元。
警方到場瞭解,婦人欲購買一年份直銷保養品,需使用丈夫帳戶匯款至指定戶頭,警方詢問能否提供相關對話紀錄佐證,渠表示係參與直銷座談會後決定要購買直銷保養品,並無任何對話紀錄,警方勸說此類商品並無衛生福利部檢驗合格標章,亦時有耳聞匯款後對方就旋即神隱,故切勿輕易匯出大筆金額,請與家人充分溝通後再做決定,經員警及行員細心查證耐心勸說下,渠遂打消匯款念頭,成功阻止匯款未造成任何財損。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要求匯款或交付現金,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