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二十一案將於114年8月23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苗栗縣選舉委員會表示本次公投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呼籲年滿18歲有投票權的國民踴躍投票。
苗栗縣選委會指出苗栗縣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二十一案投票權人人數共計457,783人(男234,937人、女222,846人),本次全縣共設置484個投開票所,共配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達5千餘人。提醒民眾,投票時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在投票時間內前往指定投票所投票,投票人投票地點亦可至苗栗縣選委會網站查詢(https://info.cec.gov.tw/ref2025/)。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為提供選民資訊,公民投票公報連同投票通知單已於114年8月20日前陸續發送各戶。本次公報除正面刊登公民投票案之編號、主文、理由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等資料外,背面為配合環保政策,將「投(開)票所設置地點一覽表」區分頭份市、竹南鎮、後龍鎮、卓蘭鎮、造橋鄉、三灣鄉、南庄鄉、大湖鄉、獅潭鄉、泰安鄉及苗栗市、通霄鎮、苑裡鎮、三義鄉、西湖鄉、公館鄉、頭屋鄉、銅鑼鄉二種版本印製。
為服務視障選民,苗栗縣選委會已製作公投案有聲公報發送各鄉(鎮、市)選務中心,請有需要民眾向所屬地區選務中心索取。此外,為使正、反雙方意見充分表達,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於8月7日至15日期間舉辦5場發表會,相關影片可至中選會官方網站觀看,網址 https://info.cec.gov.tw/ref2025/media/。
苗栗縣選委會提醒民眾,投票日應注意之禁制事項如下:
1、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2、禁止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3、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4、禁止將公投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違者,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5、禁止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6、禁止攜出公投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7、公投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應使用選舉委員會所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
另外,選委會請民眾禮讓行動不便、乘坐輪椅、孕婦及年長者優先進入投票所投票,也推出便民措施包括:
1、民眾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得進入投票所,以便利有照顧兒童需要的投票權人行使投票權。
2、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並設置身心障礙圈票處遮屏,備置聽障者溝通圖卡及提供視障者投票輔助器。
3、電腦計票資訊即時上網,民眾即時查詢,並以YouTube直播最新計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