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受教權,教育部國教署持續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開辦集中式特教班、巡迴輔導班及分散式資源班等特教班,並引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改善教學環境及充實教學資源,以滿足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多元需求。
國教署說明,自104學年度起,陸續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開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班,114年度共補助開辦計76班(集中式特教班12班、巡迴輔導班56班、分散式資源班8班);全國學前階段特殊教育班總計751班(含集中式特教班249班、巡迴輔導班463班、分散式資源班39班),以提升學前特教服務的可近性與品質。
花蓮縣政府表示,考量轄內身心障礙幼兒需要支持程度差異較大,除原開設23班特殊教育班外,114學年度更增設1班集中式特教班及2班巡迴輔導班,以使身心障礙幼兒都能獲得妥適照顧;另考量身心障礙幼兒、教保服務人員及特教教師實際需求,攜手國教署積極整修教學空間、幼兒廁所設施及改善辦公空間,以全面支持師生需求。
新竹市政府表示,考量轄內身心障礙幼兒人數逐年增長,除原開設14班學前特殊教育班外,114學年度增設3班學前特教班,以提供家長便利且可及的教育安置環境;各特殊教育班亦依據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之學習需求,購置多元教材教具及完善設施設備,並發展個別化適性教學模式,以符應幼生殊異需求,打造優質且友善的學習環境。
國教署強調,為進一步擴大學前特教班服務量能,將持續挹注經費補助各地方政府開設學前特殊教育班、改善教學環境與充實教學資源,積極支持並降低現場教學負擔,打造快樂、豐富且安全的教保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