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在即,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的孩子們,能安心就學、減輕學費負擔,北市勞動局自115年2月2日受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凡設籍臺北市且符合申請資格之失業勞工,請於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為減輕失業勞工家庭經濟壓力並保障子女受教權益,勞動局每年2月與8月辦理就學補助申請,符合資格之失業勞工同一年度以申請1次為限。申請案件於受理截止後,將與其他機關相關補助資料進行比對,確認無重複申請情形,即會儘速撥款。
另因應教育部自 113學年度起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針對就讀私立大專院校學生,提供每年3萬5,000元 學雜費定額減免,由學校於註冊繳費單中直接扣減(每學期1萬7,500元)。惟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針對私立大專院校學生最高補助金額為3萬5,800元,優於教育部補助金額,勞動局王秋冬局長建議符合資格者可擇優申請本局補助;如已申請教育部補助,亦可先洽詢子女就讀學校,將已扣減之1萬7,500元款項退回後,再向勞動局提出就學費用補助申請。
◆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 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具有正式學籍者。
- 失業勞工須於114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期間非自願離職。
- 申請人及其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超過148萬元。
- 子女未接受教育部免學費方案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之教育補助。
◆補助標準:
- 公立高中職:每名補助5,000元。
- 私立高中職:每名1萬2,000元。
- 公立大專院校:每名1萬3,600元。
- 私立大專院校:每名3萬5,800元。
◆申請文件:
- 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申請書。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封面影本。
- 在學子女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繳款單及完成繳款證明單影本。
- 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 申請人及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方式:
- 線上申請﹕可至「台北服務通」下載書表及線上申請。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市民熱線1999轉3318。
- 紙本申請: 請於115年2月2日至3月31日期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備妥相關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收」。 紙本申請書可以至本市各就業服務站、各區公所、市府第二行政中心(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6、7樓)及市府服務櫃檯索取,或至勞動局官網(/業務服務/勞動教育文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下載填寫後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