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該名洪姓老翁當日上午7時許到公園運動,運動結束要回家時,突然發現找不到汽車,找尋四周都未發現,懷疑汽車遭竊,於是趕緊請附近居民幫忙報案。袁員到場後一邊安撫洪翁情緒,一邊詢問汽車鑰匙是否有取下,洪翁肯定的說有,還拿出放在口袋裡的鑰匙,員警直覺認為汽車一定是停放在其他地方,只是洪翁忘記了。由於洪翁不記得汽車車牌,加上汽車登記公司名稱,無法查到車牌號碼,沒辦法調閱監視器辨識是否有人開走,於是請洪翁先打電話詢問家屬是否知道車牌號碼,在得知車牌數字、車輛顏色及廠牌後,警方先行至周邊道路找尋。沒想到在確認完資料,一騎車往東方向時,就發現洪翁所報的汽車停放在公園街上,距離洪翁稱停放的地方不到100公尺,洪翁看到自己的汽車後,突然想到平日停放的位置因有車輛停滿,已無法停置,才將車輛停在公園街上,結果自己卻忘了,一臉不好意思,所幸有警方熱心的協助幫忙,讓他能夠順利尋回汽車,車內財物也完好未遭竊,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時務必要鎖上龍頭、確認鑰匙有無拔起,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