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新聞金門縣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注意農業使用證明書效期 東部新聞金門縣 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注意農業使用證明書效期 編輯 謝 國忠 2024-07-04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因證明書有效期為6個月,所以應自核發之日起6個月內持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才能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地移轉辦竣登記後,原證明書有效期限內再次移轉,因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則需重新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民眾若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疑問,歡迎撥打082-325197#203、208、210,洽詢相關問題。 延伸閱讀 商情 Phrozen ARCO FDM 3D 列印機開箱評測:高速、大尺寸、高穩定性一次到位!2025 最值得入手的專業機推薦 商情 淡水共享空間推薦|遇見共享空間打造創業者專屬溫暖多功能工作室,短租與合法借址一次滿足 商情 專業實用的美學空間|極喀室內設計連奪美日雙國際獎肯定! 商情 2025-2026 美國寄宿中學熱潮:台灣家長因應教育危機的新選擇與未來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