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新聞金門縣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注意農業使用證明書效期 東部新聞金門縣 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注意農業使用證明書效期 編輯 謝 國忠 2024-07-04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因證明書有效期為6個月,所以應自核發之日起6個月內持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才能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地移轉辦竣登記後,原證明書有效期限內再次移轉,因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則需重新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民眾若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疑問,歡迎撥打082-325197#203、208、210,洽詢相關問題。 延伸閱讀 商情 台中圓方圓興業專業封口機真空包裝機製造領航全球市場 商情 台中圓方圓-全省真空封口機製造、全台封口機工廠首選 商情 鋐盛水電-花蓮吉安水電工程、花蓮吉安水電維修、花蓮水塔清洗 商情 鉅暘重機械有限公司-台中起重吊車買賣、移動式起重機蜘蛛起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