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新聞金門縣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注意農業使用證明書效期 東部新聞金門縣 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注意農業使用證明書效期 編輯 謝 國忠 2024-07-04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因證明書有效期為6個月,所以應自核發之日起6個月內持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才能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地移轉辦竣登記後,原證明書有效期限內再次移轉,因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則需重新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民眾若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疑問,歡迎撥打082-325197#203、208、210,洽詢相關問題。 延伸閱讀 商情 桃園酒吧特色裝潢BRUSH FACTORY 看球賽的好地方|沐朋室內裝修 商情 澳洲成為高資產族與中產家庭移居首選|澳居地產推動名校房產需求熱潮 商情 不止滋補,更是品味!現代最頂級 【潤燕窩】進駐信義A4,引領高端養生風潮 商情 宛如戀愛實境秀的小琉球三天兩夜聯誼 沉浸式約會引領交友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