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114年3月5日中午12時許接獲報案有交通事故,經了解係一名59歲徐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台一線南往北方向行駛時偏離車道,與在竹林路口停等紅燈之45歲陳姓男子駕駛之普通重型機車相撞,機車駕駛於員警到場前逕行離去,後續將通知到案說明;另轎車駕駛經酒測有酒精反應,全案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通霄分局嚴正呼籲,酒後嚴禁駕駛交通工具,本分局自今年1月起已取締酒後駕車案件達47件,且每日針對酒駕熱門時段及地點加強攔檢,以展現警方嚴正執法之決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