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民眾遇到健康上的小問題,會習慣自己買藥使用。衛生局提醒民眾,藥品分為成藥、指示藥、處方藥三個等級,處方藥需有醫師處方箋才能取得,成藥及指示藥可在藥局或藥師駐店的藥粧店購買,唯有依循正規管道取得藥品,才能保障用藥安全。
藥品也像電影有分級制度,依據藥品風險和安全性可分為三級:
1.處方藥:如抗生素、降血壓藥、糖尿病用藥等,需由醫生診斷後開立處方箋,再由藥事人員調劑提供。民眾應依照醫囑服藥,勿自行停藥或調整藥量。
2.指示藥:藥品外盒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的標示,可在藥局或聘有藥事人員的藥粧店購買,如解熱鎮痛藥、感冒藥等。民眾應依藥品說明書、醫師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若症狀持續未改善,則要儘快就醫。
3.成藥:此類藥品作用較溫和,民眾可自行購買,但同樣要依據藥品說明書使用。其中,成藥可再分為「甲類成藥」和「乙類成藥」,甲類成藥僅限藥局或藥師駐店的藥粧店販售,如胃腸藥、浣腸劑等;乙類成藥則有藥用漱口水、藥用酒精、乾洗手、清涼劑、外用軟油膏類等,在百貨、雜貨店、餐旅服務商店及網路就能買到。
民眾如果想了解自用的藥品屬於哪一類,除了看藥品的外盒或說明書(仿單)確認,也可以到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西藥、醫療器材許可證相關查詢」官網(https://lmspiq.fda.gov.tw/web/DRPIQ/DRPIQLicSearch),查詢相關藥品許可證。
衛生局重申,按照藥事法相關規定,藥商(局)網路販售乙類成藥,須要檢附執業執照,另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須經工商登記載明「乙類成藥零售業」才能販售乙類成藥,其餘的藥品均不可在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且外包裝必須有明顯「乙類成藥」標示的合法藥品,其他藥品如壯陽藥、減肥藥或國外藥品,如在網路上販售皆屬違法。又,在網路上訂購處方藥、指示藥,或將個人自用藥品於網路販售,同樣是違規行為。再次提醒民眾,如果有用藥需求,應該到醫療院所或藥局諮詢專業藥事人員,透過正規管道取得藥品,保障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