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太熱了!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與臺北廣播電臺攜手推出的全新廣播節目《勞咖會客室》,今(26日)配合夏季炎熱天氣,邀請「長榮大學職業暨環境及食品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張振平副教授擔任來賓,以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長何洪丞在空中對談,分享如何預防高氣溫的熱危害,以及「高氣溫戶外作業宣導及勞動檢查」專案重點。
張振平在節目中提到,人體正常情況下會持續不斷有熱能進出,當人體過度暴露在熱環境及體溫升高的速度太快,可能會引起中樞神經調節系統失衡、血管舒張收縮失調、水分過度流失、電解質不平衡,導致熱中暑、熱衰竭、熱暈厥、熱痙攣等熱疾病發生。
他也提到,雇主若讓勞工從事戶外作業,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3條之1規定指出,熱危害風險等級達到熱指數對照表第四級以上,要在作業場所設置遮陽設施,並提供風扇、水霧或其他具降低作業環境溫度效果的設備;在鄰近作業場所設置遮陽及具有冷氣、風扇或自然通風良好等具有降溫效果的休息場所,並提供充足飲水或適當飲料。
他並提醒,事業單位或勞工可以從「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查詢出工作地點的熱危害等級,點選頁面上的「危害預防及管理措施」就能看到應實施的預防措施,包括:作業管理措施、勞工健康管理措施、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建立緊急醫療系統、屬重體力作業的額外要求等內容。
此外,張振平也談到,北市去年發生的兩件熱危害案例,分別是6月於某新建工程上午9時50分進行安全支撐應變計的巡視作業,發生勞工熱中暑案例,以及113年7月另一新建工程進行組模作業,勞工從上午8時工作到13時,疑似因熱中暑昏倒意識不清,緊急送醫治療,14時許體溫、血壓雖然恢復,但還是沒有意識,直到17時清醒,轉回住家附近醫院留院觀察之熱中暑案件。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長何洪丞表示,勞動部114年6月20日公告的「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第三版)」有6個修正重點:1.明確適用對象為事業單位所有工作者(包括勞工、自營 作業者、派遣勞工)。2.增訂第303條之1規定,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屬第4級者,應設置具備遮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並提供陰涼的休息場所,同時應提供充足飲用水等規定。3.「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已介接各縣市區鄉鎮之每小時溫、濕度資訊,事業單位或勞工可運用手機查詢所在地熱指數、熱危害風險等級及取得相關應對防護措施。4.增訂外送員或具變動性、臨時性作業(如舉牌人員)的防護措施,包括穿著吸濕排汗衣服、隨身攜帶充足飲用水、看天候狀況及作業情形,使用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善用對外開放的政府機關、圖書館、量販店或合作店家等作為休息場所及補充水分、建立健康狀況即時通報機制等。5.增訂特殊作業樣態的降溫措施及休息場所設置方式,包括作業環境或地理位置受限制(如高空電塔維修)、作業範圍不定點或不定時移動(如道路施工)等,不易於作業場所設置遮陽、降溫設施,雇主應提供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且應預先規劃設置簡易休息場所。6.提供熱危害預防採行措施設施的具體圖示及說明,包括遮陽(如遮陽網、遮陽棚、傘等)、降溫設施(如風扇、水霧等)、休息場所及個人防護器具等。
何洪丞表示,若中央氣象署發布高溫資訊,或環保局通報進入熱浪警戒(即橙燈為氣溫達36度以上且持續三日,或單日達38度以上;紅燈則為38度以上且連續三日),勞檢處將啟動強化稽查,針對高風險戶外作業全面檢查,並發布熱危害警訊。一旦查獲雇主未妥善防範,導致勞工發生熱疾病,將依法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如限期未改善,則將再罰3萬至15萬元。請勞工朋友隨時注意身體狀況,有不適就要即時通報,不要硬撐,並溫馨提醒:「高溫工作三原則──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千萬不能忘!」
《勞咖會客室》每週六下午13時30分至14時於臺北廣播電臺FM93.1、AM1134頻道播出;播畢後各集也可於「聽臺北T-Radio」線上隨選收聽,歡迎隨時鎖定,獲取最新勞動訊息!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歷年製作職業安全衛生宣導影片,置放於Youtube頻道。希冀透過有趣又不失專業的數位化方式加強宣導,提升工作者於工作場所的危害預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