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114年8月6日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本次修正重點為調增補助實習輔導教師指導費,以鼓勵更多優秀教師投入教育實習輔導工作,提升整體實習品質與師資培育效能。教育部表示,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提高補助教育實習機構經費,補助額度以實習學生人數計算,現由每位實習學生6,000元,提高至每位實習學生1萬2,000元,讓教學、導師、行政等3位實習輔導教師之指導費,可由每位2,000元提高至4,000元,務實符應需求也藉此肯定實習輔導教師的重要角色與專業貢獻,並鼓勵更多優秀教師投入輔導新一代教師工作,確保實習學生能獲得更完整的支持與指導。
半年教育實習階段是實習學生成為合格教師的關鍵時期,目前每學年約有5千名實習學生,此階段不僅是教職生涯的起點,更是將理論轉化為實踐的關鍵階段。實習學生在教學現場學習教學、導師與行政工作的過程中,實習輔導教師扮演極為重要的陪伴與引導角色。其任務不僅包括協助擬定實習計畫,更涵蓋教學回饋、班級經營指導、學生輔導、親師溝通與期末評量等多面向輔導工作,為肯定實習輔導教師所承擔的輔導工作與專業付出,同時鼓勵更多優秀教師投入教育實習輔導工作,教育部透過本次修法調整指導費標準,以實際行動支持實習輔導教師的投入。
教育部並規劃實習輔導教師知能研習及研發參考手冊,期盼發揮經驗傳承與專業支持的功能,協助打造更具品質與深度的實習輔導環境。教育部表示,期盼以支持及世代合作,營造更健全的實習支持系統,吸引更多熱忱與專業的教師投入實習輔導,讓資深教師得以專業傳承給新進師資,為未來教育注入堅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