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今(5日)召開新竹縣第344次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針對財政處所提方案「變更竹北(縣治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特色產業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後續將另外組成都市計畫專案小組,將併同公展迄今接獲之陳情意見於小組委員會審慎討論。
有關本縣竹北「文小用地5」已於104年10月2日公告發布實施之「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含都市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及104年10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之「變更竹北(縣治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變更為「特色產業專用區」,供文化創意產業、特色產業及文創市集等使用,並採整體開發方式辦理。
為符合都市發展需要,促進地方繁榮發展及活化利用縣有土地,本府財政處申請辦理「變更竹北(縣治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特色產業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將「特色產業專用區」使用項目增加複合型商業等設施使用,擴大投資效益,以利於後續招商。本案於114年10月20日起30天辦理公開展覽,並於11月10日辦理公開展覽說明會,任何公民及團體針對規劃內容有任何意見均可透過書面表達納入後續計畫審議。
新竹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就本案提出陳情,建議於「特色產業專用區」增加容許使用供社會住宅使用,興建社會住宅、婚育住宅或老人住宅等,及興建具有托嬰、托育、社福、長照服務的複合式社會住宅,本府將聯盟所提寶貴意見納入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