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新聞苗栗縣謊報已觸法,切勿浪費救災資源 中部新聞苗栗縣 謊報已觸法,切勿浪費救災資源 編輯 王 美筠 2026-01-12 依據消防法第18條第2項立法理由,以及台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民眾若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或謊報災害,縱使透過110轉報,其實質仍造成消防資源浪費,以符合消防法第36條裁罰要件! 隨著科技進步,民眾向主管機關報案愈趨多元化,知有火警、災害、人命須救助或緊急救護情事者,可透過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傳送報案簡訊、使用網路報案軟體或至消防隊現場報案等方式向主管機關報案,惟不論採取何種報案方式,均不得謊報或無故撥打報案電話,以避免主管機關報案電話被佔線或浪費救災、救護及搜救之資源。 延伸閱讀 商情 旺德富工程行-台北新北廢棄物清運、新北裝潢廢棄物清運 商情 不只是健身而已!這間板橋格鬥館讓你學會如何保護自己! 商情 桃園崧宇廣告專業LED招牌工程打造北部地區吸睛店面 商情 長照2.0居家無障礙補助,每三年最高4萬元打造長輩安全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