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有關「產後健康照護服務方案」內容說明 衛生福利 有關「產後健康照護服務方案」內容說明 編輯 張 筱婷 2025-05-02 國民健康署公告之「產後健康照護服務」方案,已自114年5月1日起生效,補助時程及內容如下: 一、第1次:產後1個月內(建議於產後1-2週),包括: (一) 體重、血壓等生理量測 (二) 孕產期疾病與身體機能評估 (三) 愛丁堡憂鬱量表自評 (四) 產後生活型態及生育之諮詢 二、第2次:產後3個月內(建議於產後6-8週),包括: (一) 體重、血壓等生理量測 (二) 孕產期疾病與身體機能評估 (三) 愛丁堡憂鬱量表自評 (四) 產後生活型態及生育之諮詢 「產後健康照護服務」方案連結:https://pse.is/7hvacn。 Tags衛生福利部 延伸閱讀 商情 築藝智能科技:以科技守護每個家的安全與健康 商情 高雄湖內神衣帽冠推薦 軒德佛俱專賣店手工品質受肯定 傳承敬神文化 商情 家長口碑第一寒假兒童冬令營推薦|伊索教育STREAM科學小班制教學、安全專業師資首選 商情 台北人氣SPA推薦!恆溫汗蒸幕帶來清爽舒壓蒸浴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