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0)日下午1時許士林區福港街212號對面工地樣品屋拆除作業,使用小怪手及大鋼牙進行樣品屋拆除,過程中因未注意控制拆除構造物之穩定性,使得2樓板倒塌壓死駕駛小怪手的勞工。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第一時間派員赴現場了解,蔣萬安市長也隨即新增行程趕赴現場。勞檢處初步研判拆除構造物時,未能隨時注意控制拆除構造物之穩定性,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現場工地除依法勒令停工外,並將追究相關廠商疏失責任,未來如經調查確認屬實,因涉嫌構成職安法所定的刑事責任,後續將函請地檢署追究刑事責任,若不起訴或緩起訴,最高將處30萬元罰鍰。
勞檢處提醒,工作場所於施工前應進行危害調查、評估,採取適當作業方法,做好防護設備,才能確保工作者生命安全,對於未遵守職安法相關規定之事業單位將予以停工、重罰,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