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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文策院職場霸凌,勞檢處啟動勞檢

文策院職場霸凌,勞檢處啟動勞檢

  近日,文化內容策進院(以下簡稱文策院)疑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為確保雇主有採取職場暴力預防措施及保障勞工的勞動權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以下簡稱勞檢處)已主動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經檢查發現,文策院已訂定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但部分執行紀錄(如查核評估表)欠缺,且計畫及執行紀錄未依指引執行(如:未明定申訴案件處理期限、部分工作場所未有危害辨識紀錄等),勞檢處已依法要求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對勞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另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應針對工作場所進行辨識及危害評估,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並建構完善行為規範及事件處理程序等暴力預防措施。

  根據勞檢處統計,臺北市民眾反應有關職場不法侵害的申訴案件逐年上升, 113年達776件,反映勞工的勞權意識逐漸提升,也顯示出本市企業對職場不法侵害防範的措施尚有不足。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強調,職場不法侵害不僅影響勞工的身心健康,也對企業的生產力與員工士氣帶來負面影響,呼籲各事業單位應重視設置預防措施,積極為員工建立安全的工作環境,設置有效的應對機制,確保勞工的職場安全。

  勞檢處梁蒼淇處長指出,雇主應依法建構完善的防範措施及事件處理程序。勞檢處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並加強勞動檢查,事業單位如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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