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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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5年3月2日】
【主題:簡政便民!115學年度臺北市公立國中分發及資格審查線上化!】
【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簡化行政流程、便利家長作業,規劃將於115學年度入學公立國中之學生採行全面線上化之方式辦理新生分發入學作業,以本市「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https://newstd.tp.edu.tw/)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務,分為線上分發、線上審查2階段:

線上分發階段,教育局將於115年3月向民政局調閱「全市適齡學童」之戶籍地址及設籍日期,請本市國小畢業生家長於115年3月7日(星期六)至3月15日(星期日)間以校園單一身分驗證帳號登錄「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選擇學區、選習本土語文,並填寫「戶役政及地政資料調閱授權同意書」(進行額滿資格審查用)。
同意授權者,將由教育局協助調閱額滿資格審查所需之戶役政資料(設籍情形)及地政資料(是否持有房屋所有權),供「額滿學校」線上審查(所屬學區未額滿,即不調閱),審查通過者,即無須赴校進行實體審查。
不同意授權者,則由家長於5月4日至5月8日持戶籍謄本、房屋所有權狀及水電費帳單赴校進行實體審查。
線上審查階段,俟教育局核定額滿學校後,「設籍於額滿學校」且「授權教育局調閱」者,請另於4月1日(星期三)至4月10日(星期五)間登錄「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進行「額滿學校優先資格線上登記」:
持有房屋所有權狀:請填寫房屋所在行政區、路段、建號、所有權人身分證字號,並上傳水電費帳單,教育局將向地政局比對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親屬是否確實持有房屋所有權。
連續租賃6年以上:請上傳房屋租賃契約、法院或民間公證處開立之公證書、水電費帳單,教育局將結合戶役政資料比對學生是否連續設籍6年以上。
註:倘未符合優先分發資格(持有房屋所有權或租賃滿6年)亦可登記,教育局將調閱學生與父母之設籍情形(全戶設籍、半戶設籍)供額滿學校進行比序。
額滿學校線上審查完竣後:
經學校通知符合「優先分發資格」者,即「無需親持紙本文件」進行實體審查,將以優先資格進行比序。
經學校通知不符合「優先分發資格」者,學校將以電子郵件及複審通知單敘明不符合原因(如未全戶設籍、未持有房屋所有權等),家長仍得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至5月8日(星期五)親持戶籍謄本、房屋所有權狀、水電費帳單或其他證明文件(實際情形以各校複審通知單為準)赴校補正。
另外,教育局也提醒家長,倘未順利錄取額滿學校的本市國小畢業生,請記得於115年5月27日(星期三)至5月29日(星期五)登錄「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進行網路改分發登記,於6月2日(星期二)至6月4日(星期四)進行網路報到;外縣市國小畢業生請於7月3日(星期五)至7月8日(星期三)進行網路登記,並記得於7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進行網路報到。倘有任何國中入學相關疑問,歡迎致電02-27208889#6360洽詢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