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日提醒各政黨,依照「政黨法」規定,各政黨應在每年5月31日前製作上一年度的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再送交內政部。今(114)年共有75個政黨須依規定完成申報,若未申報財報,最高可能被罰500萬元;有申報但不符規定,且補件後仍不合格,罰鍰也可達100萬元。
內政部表示,政黨是由具共同政治理念的國民所組成,依法推薦候選人參選的團體,有其公共目的性,因此財務運作必須公開透明,接受全民監督,各政黨申報的財報書表將公開在政黨資訊網(https://party.moi.gov.tw/),方便民眾查詢瞭解政黨財務運作情形。
內政部說明,為協助各政黨順利完成申報,已在3月下旬發函提醒各政黨留意書表格式、記載金額的正確性、財報內容是否反映政黨實際運作情形,以及政治獻金收支金額是否跟向監察院申報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內容具一致性等事項。
內政部指出,回顧去(113)年政黨財務申報的情況,有1個政黨因為未申報,另1個政黨因申報方式不符規定且未補正,分別被罰100萬元和20萬元;因此再次提醒各政黨,千萬別因一時疏忽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