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死亡人數較112年減少4,192人,主要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糖尿病死亡人數減少
113年死亡人數20萬1,383人,較112年減少4,192人(-2.0%),主要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減 6千人)、糖尿病(減962人)死亡人數減少;死亡率(死亡人數除以年中人口數)為每十萬人口860.2人,下降2.3%;以WHO 2000年世界人口結構調整之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410.3人,下降4.5%。
二、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與肺炎居主要死因前三位;COVID-19由第6名降至第14名
依死亡率排序,113年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癌症)(2)心臟疾病(3)肺炎(4)腦血管疾病(5)糖尿病(6)高血壓性疾病(7)事故傷害(8)慢性下呼吸道疾病(9)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10)蓄意自我傷害(自殺)。COVID-19由112年第6名降至第14名,原第7名以下死因往前推升1名。
十大死因死亡人數合計14萬9,479人,占總死亡人數74.2%,與112年相較,113年標準化死亡率除肺炎、自殺上升,餘均下降,其中以糖尿病、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事故傷害降幅較明顯。
三、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居主要癌症死因前三位;十大癌症除前列腺癌、卵巢癌標準化死亡率上升,餘均下降。
113年癌症死亡人數為5萬4,032人,每十萬人口有230.8人因癌症死亡,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13.3人。
十大癌症死亡率依序為(1)氣管、支氣管和肺癌(2)肝和肝內膽管癌(3)結腸、直腸和肛門癌(4)女性乳癌(5)前列腺(攝護腺)癌(6)口腔癌(7)胰臟癌(8)胃癌(9)食道癌(10)卵巢癌。十大癌症死因順位同112年。
與112年相較,113年十大癌症除前列腺癌、卵巢癌標準化死亡率上升,餘均下降。
四、運輸事故死亡人數較112年減少136人;孕產婦死亡11人為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實施以來最低
113年運輸事故死亡2,932人,較112年減136人(-4.4%);孕產婦死亡11人,較112年減1人,為105年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實施以來最低。
五、檢附113年死因統計結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