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今(25)日召開「特定體育團體運動員委員會委員採選舉方式產生座談會」,邀集44個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針對協會運動員委員會改革方向交換意見,未來各協會的運動員委員會委員將以選舉現役運動員方式產生,並兼顧兩性平權基礎,提升運動員委員會意見代表性,持續推動以運動員為核心的組織文化。
運動部預計於今(114)年9月9日「國民體育日」掛牌成立,將以「組織新造、思想翻轉、全新推進」為主軸邁向嶄新的里程碑。其中針對社會關注的體育團體組織治理方面,運動部將從行政機關自身的輔導監督組織變革著手,同步強化財務查核及責任歸屬制度,並搭配運動員權益優先的社會共識,以「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促進競技專業發展」導向,全面推動體改2.0三支箭,落實特定體育團體良善治理與監督。
一、輔導與監理制度變革
為落實輔導及管考分工理念,未來運動部將由競技運動司專責特定體育團體業務輔導,另外選務及財務監理考核則交由綜合規劃司專責,取代現行競技運動組同時肩負輔導及監督的做法,使輔導與監理權責明確分立、各司其職,政策執行更到位,減少公權力角色混淆,強化外部監督與內部控管。另一方面則藉由增募專業職能人才,擴大組織人力及專業職能,更能深入參與特定體育團體重要決策會議及賽事,深化業務熟悉程度及輔導力度。
二、運動員權益優先 利害關係人參與
鑒於運動員為競技運動發展核心的思維,體育署自113年底至今陸續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議提升特定體育團體運動員委員會代表性的配套措施,未來將以運動員委員會委員由運動員公開選舉制度為方向,推動運動員實質參與協會運作。今日座談會後將輔導各協會配合115年改選期程,自下一屆次起採用,提升現役選手代表性,並作為利害關係人的有效溝通平臺,同時扮演運動員權益政策的諮詢對象,重塑協會組織治理文化。
三、財務全面查核 公開透明問責
106年國體法改革推動財務公開及會計師查核制度以來,特定體育團體的財務逐步透明化,但仍有部分協會發生財務爭議或資訊不足情形。未來運動部將以目前成果為基礎,自115年起進一步委託外部專業會計師以2年為1輪,全面性查核特定體育團體財務,查核內容不限於運動部補助款項,以全面掌握特定體育團體財務情形及內控機制為目標,針對財務不健全的特團,確實查核缺失原因,並檢討決策團隊責任,依法問責,強化特定體育團體內控及權責機制。
特定體育團體基於國際運動賽事活動參與者角色,肩負選拔、培訓、組隊及參賽的任務,其良善治理至關重要。透過成立運動部全新組織架構與思維,輔導特定體育團體建立健全、透明、專業利害關係者參與,且具公信力的治理體系,並以運動員為核心,強化運動競技發展,推動運動政策落實,重建社會對特定體育團體的信任,完善國內競技運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