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年來參考國外的空品淨區(Clean Zone)之概念,提出區域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概念,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排放產生細懸浮微粒(PM2.5)帶來嚴重的空氣污染,易造成孩童罹患氣喘、肺炎哮喘、支氣管炎等呼吸道感染疾病,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全面性管制移動污染源,除大型柴油車外,亦將燃油機車一併納入特定區域管制,並透過車流量及排放量調查選定頭份市永貞國民小學及其主要道路(永貞路及田寮路)為「苗栗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並訂定管制規範,期透過空品維護區劃設與管制,提昇民眾生活環境空氣品質。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苗栗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已於去(111)年12月9日辦理「劃設苗栗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草案預告,管制路段為永貞路(南北雙向管制)、永貞路與田寮路及與永康街交叉口,田寮路與田寮路45巷交叉路口及永貞國小所框圍區域(除永貞路與田寮路外,其餘路段不包含至管制範圍中),管制對象為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大貨車與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柴油車若無一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驗合格者或燃油機車未完成年度排氣檢驗者全時段禁止進入,違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暨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除特定車種不在此限(如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另空氣品質維護區公告後6個月內為緩衝期,緩衝期間將持續進行宣導作業使民眾知悉相關管制法規,及早完成排煙(氣)檢驗。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陳局長華盛表示,為有效維護特定區域空氣品質並控管出入車輛污染狀況,去(111)年9月5日已將長春石化苗栗廠及其主要道路(宜春路)劃設為苗栗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續再推動頭份市永貞國民小學及其主要道路(永貞路及田寮路) 劃設為苗栗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車輛進行定期檢驗除能及時維護車況亦能有效掌握污染物排放濃度是否符合標準;老舊柴油車輛汰舊換新已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31日截止,環保署亦提供其他多元化補助管道,柴油車、機動車輛皆提供相對應補助,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大型柴油車多元補助方案申請及宣導專區」及「廢車回收一站通」網頁進行申請,相關補助申請時間及內容以環保署公告為準,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電洽環保局空保科(電話:037-558558 轉 246 張小姐)。
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周煒承037-558558分機242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林健智037-558558分機2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