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消費大眾飲食安全,臺北市衛生局針對攤商、餐廳及販售場所等市售生豬腸產品,進行專案稽查及抽樣檢驗過氧化氫(雙氧水)。適逢國慶假期,考量觀光人潮激增,衛生局主動加強稽查,新增稽查84家次、抽驗64件豬腸產品,全數「未檢出」過氧化氫。稽查地點涵蓋本市小吃店及餐飲店等場域。
臺北市衛生局自114年10月7日至114年10月11日10時止,已累積稽查438家次、抽驗256件豬腸產品,皆「未檢出」過氧化氫。臺北市衛生局將持續查驗,如有查獲違法使用添加物,將視違規情節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8條及47條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或同法第15條及44條處6萬至2億元。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選購使用原料應向合法業者購買,並注意產品是否有顏色特別白或異味,並應保存購買來源等文件以利溯源追蹤。合法的過氧化氫可作為食品用殺菌劑,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惟食品中不得殘留。民眾可藉由開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及多次換水即可去除過氧化氫的殘留。低濃度的過氧化氫可由人體腸道的觸酶將之分解,如有明顯嘔吐、腹痛的症狀,應立即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