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建築物外牆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安全,臺北市政府依《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之1及《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等規定,訂定「外牆應申報建築物逾期未修繕案件裁處原則分級表」,對於已完成外牆安全診斷檢查申報但逾期仍未修繕之建築物,將依該裁處原則分級表裁罰6萬至10萬元,並得連續裁罰,以確保外牆安全維護作業的落實,維護公共安全。
本市於112年6月公告,商業區913棟高風險建築物應於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申報。迄114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申報計358棟,其中有202棟仍在辦理修繕中,如有逾期未修繕或未辦理展延完成期限,將依最新訂定之「外牆應申報建築物逾期未修繕案件裁處原則分級表」處以罰鍰。建管處強調,建築物雖已完成申報,如仍未依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修繕,恐影響公共安全,爰此,訂定此明確裁罰及展延原則,要求所有權人依限完成修繕,以降低外牆飾材掉落風險,維護公共安全。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呼籲,外牆安全事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所有權人及管委會務必重視,應主動檢視外牆狀況、盡速完成修繕。已完成申報但尚未修繕者,應檢具施工工期表、修繕規劃或合約等文件,向主管機關報告進度,以免加重裁罰。
虞積學處長強調,外牆飾材若掉落恐造成行人或車輛損害,除依規定裁罰外,建物所有權人亦必須負擔民、刑事責任,提醒各大樓及社區應儘早進行檢查及修繕,確保居住安全。
如有相關疑問,民眾可洽1999市民熱線轉8395、2775。
另本市都市更新處亦有老屋拉皮更新補助,每案核准補助額度上限以不逾核准補助項目總工程經費之50%,且不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為限。如有需要可上更新處網站(https://uro.gov.taipei/)查詢。外牆更新拉皮輔導專線(02)2781-5696轉3156至3159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