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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主持文山區「市長與里長有約」 蔣萬安:社宅興辦聽取地方建言並向中央反映 妥善評估交通問題

主持文山區「市長與里長有約」 蔣萬安:社宅興辦聽取地方建言並向中央反映 妥善評估交通問題

臺北市長蔣萬安26日與里長有約來到文山區,蔣萬安表示文山區是他非常熟悉的地方,他在政大唸書、玩社團、談戀愛,也很幸運在這認識太太。直到現在,他都常和家人一同到景美夜市吃美食,重溫往日時光。由於文山區部分里有山坡地老舊住宅都更問題,里長提案請市府儘速修改「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蔣萬安在回答時表示,市府目前正提出相關修法,現階段將針對被鑑定為海砂屋,或是耐震係數不足的建物只要經過劃定,就可以列為都更範圍,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解決居住安全問題。

蔣萬安也表示,對於地質敏感處,還是必須要堅守,因為終究將影響居住安全,市府希望這次修法在議會通過之後,可逐步解決山限區住戶的問題,但若屬個案問題,只要在法規範圍內,都會交由區長來協助改善社區的居住環境。

里長提案建請市府在和興路44巷50號前堤頂步道上興建人行景觀路橋,通往新店民權東街大坪頂捷運站。蔣萬安表示,此案在108年時就曾提出,過去沒辦法解決的,他來解決,上任就積極溝通,不管之前遇到什麼樣的問題與困難,對市府來說面對問題就是要解決問題。他也表示,里長提案相當合理,也感謝新工處積極與新北市主動聯繫,在經過三次會勘後,年底前應可完成可行性報告,接下來也會按照程序,舉辦說明會,最快明年就能啟用,照顧地方里民。

有里長提出針對市府依中央規劃興辦社會住宅「和隆安居」、「慶仁安居」案,卻影響在地交通,以及就學等權益。蔣萬安回應時表示,一定會彙整里長及里民意見向中央反映,市府也會積極進行規劃與改善來解決交通衝擊部分,在都審中提早做一個調整,及早發現問題、及早提出解決方案,並在該兩案都審時就參考進去,減少對地方影響。

里長提案,市府應擴大敬老卡使用範圍,未用完點數可於年底結算回饋長者。對此,蔣萬安表示,這是市府之前給予符合資格的長者480點點數,但依老人福利法第25條,點數僅可供乘用大眾運輸工具,無法移轉至購物等用途,但今年市府已決定發放65歲以上長者領取1500元重陽敬老金,請長者們放心。另外,有里長提案木柵路四段159巷防洪排水設施,蔣萬安裁示進行專業評估,在過程中水利處等相關單位務必與里長溝通,列管到年底再檢討改善作為。

蔣萬安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媒體詢問,中央的住都中心要在文山區兩塊建地興建各千戶的社宅,但是其實周邊效益不大,三位里長聯合提案要求應該要先考量交通跟學區的位置,他們希望暫緩,市長會不會幫里長跟中央反應?蔣萬安表示,文山區在溪州街、景福街以及羅斯福的六段巷內有兩處社會住宅,中央住都中心目前規劃這兩處總共大概1,973戶,的確不管是里長還有在地里民,都反映了一些意見,包括未來交通規劃、社區、學區、學校名額以及整個社宅量體等等。三月時,中央住都中心在地方辦說明會,市府都有派員參加,也協助彙整地方意見,希望中央可以持續聆聽地方意見,在未來社宅規劃上納入里民心聲。市府會持續跟中央溝通,因為建地在臺北市,里民意見非常重要,市府也絕對要為市民把關,站在市民立場向中央反映。

媒體詢問,現在颱風逐漸靠近,今天早上有些風雨,臺北市目前準備的狀況如何?那另外昨天首度加入桃園市進行四縣市的共識決,過程是怎麼討論?另外,今天因為風雨晚上會比較靠近,最快晚上什麼時候會來宣布明天是否停班課?蔣萬安回應,昨天他已要求市府各局處戒慎恐懼,做好萬全準備,並持續關注颱風路徑,雖說氣象團隊提供颱風可能行走的三個路徑,目前對於臺北市影響最大的,大概就是從今天下午開始一直到明天,市府會密切關注。同時,北北基桃四個縣市已建立群組以及溝通平台,對於氣象的掌握都有交換意見,彼此密切聯繫,共同評估、討論狀況。今天同樣會在掌握颱風狀況以及和其他三縣市討論評估後,最快可於傍晚時確定。

媒體詢問,市長昨天有沒有看柯前市長拋的那個北流六分半影片,柯文哲表示「我蓋我負責」,然後他不只講說中央公文來往就一年,然後還指名如果要編預算這是不對的,他認為要後退幾年,會不會覺得說他大話說「我蓋我負責」,可是爛攤還是要蔣市長來收?蔣萬安回答說,其實他的立場就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這就是市府團隊一直以來的態度,所以像北流這個1.9億元的調解,市府接下來應該會用墊付的方式,避免一直產生利息,以維護市民權益為優先考量。墊付經過議會同意之後,就接下來最快10月開議會通過 ,就可先行支付,不要讓它每個月產生80萬的利息,那之後就會編列113年度的預算或追加的方式來償付,之後也都會向文化部持續爭取;媒體追問,墊付是用二備金對不對? 蔣萬安否認,並解釋墊付其實就是先用一筆市府經費來墊付,當然還是必須經過議會同意,但這是目前考慮最快的方式,然後再用113年的預算或是追加的方式來償付。所以總歸來講,新市府團隊上任之後面對的各項問題,也重新思考過去很多沒有建立的制度,在整個流程沒有那麼完備,或在市政作為上思考沒有那麼周延的地方,就以這次北流1.9億元的條件款項來看,其實當時法務局並沒有在最早的時刻及時掌握,提供法律專業意見,或是對整個案件的進度進行管控或從外部提供專業評估。所以昨(25)日在市政會議上面,法務局提了一個很具體的建議,未來不只訴訟,包括仲裁、調解等這些案件,只要標的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就必須知會法務局,所以這個部分希望能夠建立一個制度,將整體流程考量更周延,這才是確保市民朋友權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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