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使用註銷及偽變造車牌猖獗,苗警交通警察隊加強是類交通執法,並於近期成功查獲一起使用偽變造車牌的案件,成功嚇阻嫌疑人再次使用偽造車牌上路,保障道路安全及社會秩序。
案起苗警交通隊於苗栗市台13線與台6線口,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車牌遭監理機關註銷,遂攔查並予以告發,後由警方勘察並經查證該車牌(2面)確認為偽變造,爰請當事人到案說明,惟在偵辦過程中該名嫌疑人拒不合作並更換住居地,使查緝過程中出現瓶頸及困境,後經警調閱及過濾本縣多支監視器及查訪,最終確認嫌疑人住所,迅速向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聲請拘票拘提到案偵辦,以避免嫌疑人逃避刑事責任及行政罰鍰。
本次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告發外,亦依刑法第212條及第216條偽造文書罪嫌偵辦移送;另將向上溯源販賣、製造偽變造車牌之商家,遏止交通亂象及歪風,並持續精進執法作為,維護本縣交通秩序及公共安全。
最後苗警呼籲民眾切勿購買或懸掛偽變造車牌上路,以為可逃避法律責任,實際上卻將自己推向更深的風險中;另若發現疑似偽變造車牌等行為,應立即向警方舉報,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