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教育部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文學獎」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受理報名(以郵戳為憑),配合「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修訂公布,自本屆起活動獎金加倍,最高單項獎金上看10萬元,並微調部分徵選規定。基於本文學獎鼓勵各界以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持續創作本土文學之精神,原「獲得同組同類第一名達二次者不得參賽」之參選限制,修改為下二屆暫停報名資格。
教育部為推廣臺灣本土語言教育,致力推動國人運用本土語言及文字進行文學創作,展現臺灣多樣的語言魅力與風貌,進而深化在地文化的傳承與發展,自97年起舉辦本土語言文學獎活動,至今年已經是第十屆。本屆文學獎分別徵選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文學作品,徵件組別分為學生組、教師組及社會組,誠摯邀請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踴躍參與。
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書寫及拼音系統資源,如「臺灣台語推薦用字」、「臺灣台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臺灣客語書寫推薦用字」、「臺灣客語拼音方案」等,請至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查詢。本屆徵文活動詳情,請上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官方網站電子布告欄(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Default.aspx)參見相關資訊,並下載徵文簡章,或電洽陳小姐,電話:02-8787-5555分機123,E-mail:tata2025@mgdesign.com.tw。